1997年出品,黑澤清導演,役所廣司主演的犯罪驚悚片。
接二連三發生手法相同的命案,兇手會在死者的頸部到胸口留下大大的X血痕,被捕後都堅稱不知為何殺人。負責調查的高部刑警,憑敏銳的辦案直覺認定不尋常,諮詢精神科醫師後,懷疑真兇利用催眠術教唆殺人。當高部愈深入案情,對家庭與社會的不滿逐漸浮現,也給兇手有機可趁操弄人心。
黑澤清將催眠術、儀式與邪教構築的心理驚悚導入偵案片,以陰森場景和令人緊繃的噪音,營造不尋常的氛圍,讓人宛若掉入逃不出去的黑暗深淵。本片令人聯想到盛行於日本1980-1990年代的奧姆真理教,但是洗去宗教與秘術探討,而是用高部刑警與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的表面互動,導出現代人的虛假關係,努力以信賴維持日常,脆弱與空虛卻不證自明,極易被無形的力量影響,甚至犯罪。
英文片名「Cure」,有治癒或藥之意。對照故事來看,案情何時終止,犯案動機為何,沒有明確的答案與解方,顯得諷刺。患有失憶症的真兇,複雜多變的人格令人無法預測行徑,可是教唆犯案卻頭腦清楚,只是你永遠不知到他的動機與目的,讓人見著他就毛骨悚然。
兇手對人沒有同理心,充分洞察每個人的弱點,他冷靜使用催眠術,甚至會見招拆招,面對高部也不退縮。一場高部與真兇在病房的戲,平常不表露情緒的高部,居然洩露出對外在世界的憤怒,讓人驚訝兇手引出他的真實面之快。兩人會面之後,高部行徑怪異,後來甚至幻想妻子自殺,即便他正常辦案,卻讓人懷疑他早被催眠,又或者就跟醫生說的一樣,忙過頭的他,才是病人。
誰才是病人呢?也許整個社會都病了。故事點出催眠的侷限,就算能給予暗示,也不會改變人的道德,也就是說片中犯下刑案的人,本身就有殺人的念頭,真兇不過是利用這點,把這些人內在的猛獸釋放出來,進而引發社會動亂。
看真兇的起手式,在別人問他姓名時反問對方,接著要求對方說更多,引出某些回憶片段,再加以操弄和暗示,你要是沒有堅定的意志,必定會陷入佈局。真兇讓對方迷惑的手法,揭露人對自己並非全然了解,又或者只是按照社會的期待與運作機制,披上正常的外殼,隱藏殘暴與惡,有朝一日才會出來作亂。
冷血壓抑、血腥刑案,甚至是空虛無力和鬼迷心竅,都不是最恐怖的,而是懸而未決,你不知何時又會再掀波瀾,讓人手足無措。當高部親手了結了真兇,恢復平靜的工作日常,尾聲卻見服務員拿起刀來,觀眾自然猜出事情還沒結束。殺人是否會傳染呢?也許殺人就如邪教傳道一樣,即便教主已死,可是總有人繼承遺志,或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無意識做出暗示與觸發暴力的舉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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